4月10日,由荔波县法院联合三都县检察院、三都县林业局联合修建的贵州省首个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三都水族自治县拉揽林场举行。据悉,这是黔南州法院、检察院、林业部门三家单位在生态修复领域的一次重要尝试和探索,该基地的建立旨在打造“生态修复地、生态观赏地、法治教育地”三地融合的亮丽名片,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共赢局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金毛狗蕨起源于侏罗纪,是原始森林中“辈分”最高的植物“活化石”,属于国家级珍稀植物,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十分重要。根状茎还有补肝肾、利尿等功效,是一种珍稀的药用植物,由于遭受人为过度采集,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已将金毛狗属(所有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
荔波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环境良好,是金毛狗蕨的集中生长地。近年来,在荔波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非法采挖金毛狗蕨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此,黔南州法院、检察院、林业部门三家单位联合先行先试推动司法惩戒与生态保护无缝衔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涉案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工作打造了示范样板。
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保护生物多样性上能动履职。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能动履职作用,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新诉求,不断开创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新局面,并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凝聚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工作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白云中感受到自然之美、生命之美、法治之美。
黔南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事业向前发展。荔波县法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作为集中管辖独山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荔波县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法庭,在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工作中积极加强与公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在案件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中不断创新。
黔南州林业部门将持续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林业监管执法全面兼容、全域链通、全程闭环,为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探索“黔南路径”、贡献“黔南力量”,共同守护黔南的绿水青山。
针对群众对金毛狗蕨保护意识欠缺,甚至存在盗挖、售卖的现象。下一步,黔南州林业等相关部门将加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指导、监督等工作,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让该基地发挥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的作用,共同守护黔南的绿水青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保护濒危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是我们共同的任务与希望。私自采挖一株便触犯法律,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广大群众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触犯国家法律,也不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去购买“稀奇”的动植物,间接破坏珍稀物种的同时给自己带来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的后果。让我一起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守护良好生态家园!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何广
编辑 袁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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